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总结及展示近年来全国校园艺术教育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发掘和培养全国校园文艺人才,激发蕴藏在广大青少年身上的创造精神,推出一批优秀原创作品。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星光基金提供部分赞助,教育部中国教育电视协会、文化部中国文化信息协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研究会、中国少年艺术团等单位将于2013年7月在北京共同主办“校园未来星·第十届中国优秀特长生展示活动”。
中国优秀特长生展示活动自创立至今已走过十年的历程,十年的历程,当初那些怀抱梦想、充满童真来到北京的孩子们已经长大;十年的历程,“中国优秀特长生展示”活动更加专业、影响更加广泛;十年的历程,“中国优秀特长生展示”在给孩子们带来丰富的艺术体验的同时,通过一系列优秀的才艺作品的展示,发掘和培养了无数青少年潜在的艺术才华;十年的历程,“中国优秀特长生展示”活动已逐渐成为全国优秀青少年见证成长的大舞台。十年的历程,“中国优秀特长生展示”已经成为中国特长生展示的第一品牌活动。从“中国优秀特长生展示”活动走出来的优秀中国青少年相继走进了美国联合国总部、悉尼歌剧院、维也纳金色大厅,他们经过国内国际不同的舞台历练,已经成为中国青少年文化艺术活动中的佼佼者。
意义:
“校园未来星·第十届中国优秀特长生展示活动”的举办,是近年来全国校园文化建设成就的一次综合展示。
此次活动将努力使来自各地各艺术专业门类的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活动当中,扩大参与面,让学有所长的孩子们在活动中各施所长,提升艺术素养,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本次活动围绕“拓展文化艺术素质 营造校园文化氛围 打造校园文化品牌”的主题,力求精品,所有参与节目及作品将充分体现校园文化特色及青少年积极健康的时代风采。
活动主题:
拓展文化艺术素质 营造校园文化氛围 打造校园文化品牌
特别赞助: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星光基金
主办单位:
文化部·中国文化信息协会
教育部·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研究会
中国教育发展研究会
中国中小学外语教育研究会
中国少年艺术团
中国国际友好交流促进会
承办单位:
校园未来星·中国优秀特长生展示活动办公室
媒体支持:
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凤凰卫视
活动名称:
校园未来星·第十届中国优秀特长生展示活动
活动时间:2013年7月23日-7月26日
地点:
开幕式:清华大学等著名高等学府
活动特点:
1、隆重、高规格的开幕式
将接受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
2、嘉宾云集
拟邀著名舞蹈家白淑湘、姜昆、董浩、小鹿姐姐、陈爱莲、赵青、李毓珊等著名歌唱家、表演艺术家、著名主持人出席;
3、举办校园艺术论坛
特邀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著名艺术院校的专家出席;
4、开设“星光学堂”课程
(1)选手“大师技巧”课程:
拟邀舞蹈家协会副主席讲述专业民族民间舞技巧;拟邀音乐家协会专家讲授发声技巧;
(2)选手“体验明星”课程:
拟邀中央电视台青歌赛、(或包括舞蹈大赛、民族器乐大赛)赛获奖者讲授获奖经历对学生进行体验及启发;
(3)选手家长课程:
课程一 “星妈”悄悄话
课程二 拟请培养明星的父辈们传授培养明星的心得体会、教育方式及技巧
课程三 专业指导孩子如何成为艺术明星
5、含金量高、实用的专业评审:
(1)由主任评委给予选手展示的专业评价;
(2)颁发主办单位相关证书;
6、北京半日游
安排选手及陪同人员参观天安门广场、国家大剧院外景、奥林匹克公园及鸟巢、水立方外景。
拟邀媒体:
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凤凰卫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新浪网、搜狐网、人民网
组委会机构设置:
名誉顾问:(历届参与活动的国家领导人)
周铁农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顾秀莲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彭珮云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王志珍 全国政协副主席
布 赫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张怀西 全国政协副主席
顾问(排名不分先后):
顾明远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
贾作光 中国舞蹈家协会名誉主席
白淑湘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舞蹈家协会名誉主席
吴雁泽 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杨瑞敏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理事长
金铁霖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国音乐学院名誉院长
沈 鹏 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
刘大为 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
组委会主任:
高占祥 中华文化促进会主席、原中国文联党组书记
沈国放 外交部原部长助理、民政部·中国星光基金理事长
高运甲 中国文联副主席 中国文化信息协会名誉会长
组委会副主任:
缪 力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陈天玲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 中国少年艺术团团长
评委会:
白淑湘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舞蹈家协会名誉主席
吴 斌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李素华 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李毓珊 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陈爱莲 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李光曦 著名歌唱家
许定中 北京舞蹈学院副院长
潘志涛 北京舞蹈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李光华 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主任
赵铁春 北京舞蹈学院民族民间舞系主任
赵 青 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吴雁泽 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孟新洋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院长
周 望 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教授、中国音乐家协会古筝学会副秘书长
单秀荣 著名歌唱家
申报方式及要求:
选手报名通过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地区组委会推荐。
凡参加文化部、教育部组织的各类艺术比赛活动的获奖艺术作品优先通过地区组委会申报。
所有申报必须是在国家级各类艺术活动中获得过铜奖以上的选手。
项目设置(见附表):
活动组别:
1、小学A组:7-9岁(6岁以下为学前组,单独评奖)
2、小学B组:10-12岁
3、初中组:初中在校生
4、高中组:高中在校生
5、大学组:大学在校生
6、残障组:具有一定残疾、智障的学生
参选要求:
1、各项目选手节目自选,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超时叫停;
2、选手的服装、头饰、道具、化妆、乐器及伴奏均自备,模特表演服装限三套以内;
3、所有选手着装要正规得体,衣冠整洁。
评审要求及标准:
为充分体现活动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增强活动透明度和公正性,经评审委员会商议,特制定以下评审办法及标准。
评审要素:专业水平、专业技巧、表现力、舞台形象。
(一)器乐类(包括西乐和民乐)
1、要求在演奏中音准和节奏的把握准确、到位;
2、在演奏中要有一定的表现力,能够比较完整、清晰地表现出乐曲的主题;
3、演奏乐曲要求完整、流畅、同伴奏的配合要默契;
4、演奏姿态要自然、端正;着装要大方、得体,台风较好。
5、展演现场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
(二)声乐类
1、要求演唱者吐字清楚、气息自然;
2、要求在演唱中音准较好,节奏准确;
3、演唱要有感情,能够通过歌声表达歌曲的内涵;
4、同伴奏的配合要准确、默契;
5、在演唱中形体动作要舒展、到位、自然;
6、大合唱节目要求有指挥、服装要统一。
(三)舞蹈类
1、参选舞蹈内容要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编舞要新颖,多样化;
2、选手要求基本功扎实、动作到位;
3、选手在表演中要有丰富的表现力,能够通过肢体语言较完整表现作品主题;
4、同伴奏音乐的配合要默契、准确。
(四)表演类
节目内容要积极向上、活泼健康;要求选手吐音清晰、发音标准;能够善于运用语言或肢体语言技巧表达感情;对作品主题有较好的领悟能力,能够做到声情并茂。戏曲类要求发音准确,唱腔要字正腔圆,动作要自然、协调。
(五)服装展示
1、展示服装要符合少年儿童的实际年龄,要健康活泼;
2、要求表演者形体自然、动作舒展、姿态优美到位;
3、表演者的动作能很好地结合伴奏音乐展示服装的主题;
(六)英语类要口语清楚,发音准确,形式新颖。
英语才艺:朗诵、演讲、故事、主持、英文歌曲演唱、课本剧、小品、舞台剧、音乐剧、英文益智游戏表演等。
个人项目:1-3人
集体项目:4人及4人以上(注:集体项目只派1名选手进行自我介绍及现场问答)
比赛形式:
英语口语:各年龄组选手采取自命题和规定命题结合的形式。
英语才艺: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自选题目,形式可以是朗诵、演讲、故事、主持、英文歌曲、课本剧、小品剧、英文益智游戏等;第二部分是口语能力测试,形式是现场回答卡片及评委老师的问题。
(七)书画类选手晋京现场创作比赛用纸、墨、毡等用品均需自备。
活动展评办法:
1、全国总展示只安排一轮比赛;
2、评分将采用10分制,最高分为9.99分,最低分为8.00分。小数点后必须保留两位数;
3、评委人数将采用单数制,每类评委人数为5-7人;
4、比赛期间,评委只负责评分,不负责评奖,奖项最终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活动展评程序:
1、所有项目均分为地方评选和全国总评选两个阶段;
2、各地选手参加地区组委会组织的初选、复选,评出各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推荐奖及优秀奖;
3、各地区各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及推荐奖的选手可获得参加全国总评选的资格。
奖项设立办法:
1、地区活动按组别、项目类别设置奖项,奖项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推荐奖、优秀奖;
2、全国活动按组别、项目类别设置奖项,奖项为“校园未来星”特别金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
3、奖项比例:特别金奖按各类别、各组别的5%评奖;金奖按各类别、各组别的10%评奖;银奖按各类别、各组别的20%评奖;铜奖按各类别、各组别的30%评奖;
4、教师个人奖项:所有获得铜奖以上选手的指导老师均可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的荣誉称号,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5、集体奖:
(1)对于在此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学校、校外艺教机构将由主办单位授予“全国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2)对于在此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的地方组委会将授予“优秀组织单位”的荣誉称号。
评委组成:
1、艺术院校教授;
2、国家级艺术专业协会专家;
3、国家级艺术专业团体二级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演员;
4、国内著名艺术家,演艺界明星;
5、中央电视台综艺、青少栏目主持人、导演、制片人。
参加对象:
全国各地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大学具有一定艺术特长,2013年在校的学生。
报名办法:
1、选手本着自愿的原则报名;
2、报名时须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所有选手报名时须附有所在地区承办单位推荐意见,全国组委会不接受任何个人报名(当地未设活动办公室的除外);
4、各地将进京选手及随行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档形式于2013年7月10日前报送全国组委会。
选手权利与义务:
选手权利:
1、获得铜奖以上的选手可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奖牌和证书;
2、获得铜奖以上的选手及其指导老师的名单将在活动官方网站上刊登;
3、获得铜奖以上的选手可获得由主办单位发送的荣誉喜报,由地区组委会直接寄至选手所在学校;
4、获得金奖以上的选手经考核可优先成为中国少年艺术团团员,颁发团员证及徽章;
5、活动期间,所有进京的学生均可获得北京城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额内负责)。各地组委会负责当地活动及当地至晋京过程的人身意外险,并在保额中承担责任。
选手义务:
1、选手(16岁以下)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2、选手有义务向主办单位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
3、选手有义务服从主办单位的活动安排及管理;
4、选手有义务严守活动纪律,严禁出现贿赂评委、工作人员、作弊等现象。
5、选手应确保自己身体健康,身体不健康者不允许参加此活动,因个人身体原因造成对活动影响的,组委会追究相关责任,以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活动公约:
1、坚决维护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守工作人员职业道德;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判标准,以选手的实力和艺术水平作为评选依据;
3、树立评委良好形象,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自觉接受监审和社会舆论监督,详见相关资讯。
特殊荣誉:
对荣获各项奖励的部分教研员,音乐、舞蹈、书画教师及选手,将由主办单位推荐参加于2013年8月4日举办的第九届“文化中国·维也纳金色大厅青少年文艺晚会”、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美国行”暨第二届“美国林肯中心星光盛典”、第三届“文化中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总部展演”及第二届“文化中国·澳大利亚行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悉尼歌剧院展演”活动。
活动时间安排:
1、推荐报名地区评选阶段:
2013年2月至2013年7月10日,推荐报名方式参考“申报方式及要求”;
2、全国总活动时间:2013年7月23日至7月26日(以最后合约为准);
3、活动日程:另行通知。
特别声明:
1、全国活动办公室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活动时间安排进行调整。
2、此宣传材料不构成对相关方的要约,以实际执行前所办理手续为准,本手册的解释权属于全国活动办公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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